各位老师:
为表彰30年教龄的教师和30年教育工作者,根据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[2011]85号)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,现将填报30年教龄和30年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:
1、已办理退休手续、但截止到退休当月符合30年教龄和30年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;
2、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符合30年教龄和30年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。
二、请符合30年教龄和30年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的人员分别填写《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》(见附件1)或《贵州师范大学颁发30年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审批表》(见附件2)。
三、相关说明:
1、30年教龄荣誉证书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发,30年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由贵州师范大学颁发。
2、各位老师请于2012年6月10日前统一将《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》和《贵州师范大学颁发30年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审批表》(一式一份)交学院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1.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
2.贵州师范大学颁发30年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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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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